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
征集公共资源交易见证专家的公告
为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事中监督管理,提高评标工作的公信力,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(以下简称市公管局)决定在评标活动中引入见证专家进行第三方见证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见证专家。
一、资格条件
(一)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申请(公职人员申请应符合相关规定):
1.熟悉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领域知识的专家(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)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;
2.驻汉高校、科研单位相关专家技术人员(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);
3.从事过三年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或纪检监察政法工作;
4.从事管理工作10年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;
5.其他符合见证专家履职条件的人员。
(二)具有良好政治素养、法制观念、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。
(三)身体健康,年龄在25岁以上,70岁以下,具有参加见证工作的时间和精力,经培训后能熟练使用电脑和相关软件。
(四)湖北省综合评标(评审)专家或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见证专家的,需自愿放弃评标(评审)专家资格。
二、劳务报酬标准
参照《武汉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通知》(武建交字{2017}3号)发放。
三、征集时间
常年征集。
四、申请方式
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,可填写《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见证专家申请表》,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,向市公管局提出申请。
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
2019年10月24日
联系人: 叶 丽 联系方式:657703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