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《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机构进场服务差错行为公示办法(试行)等三个办法的通知》(鄂公采综发〔2020〕15号)中《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中差错行为公示办法(试行)》,对下列评审(标)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活动中的差错行为予以公示:
序号 |
项目名称 |
评审(标)委员会成员 |
差错行为记录 |
1 |
豹澥片区新增还建房三期项目(第三批)施工 |
李加伟、李蒙、熊巧珍、张春江、张小平、 罗海宁、徐进峰、陈永国、杨立新、文瑾、 曹万强、程宏涛、宋文斌、陈洪江、熊海燕、黄鹰、陈兰群 |
2021年9月16日在资格预审评审活动中,因不认真履行评标职责,导致被责令改正或重新评标。 |
2 |
江汉区金融街片区老旧小区功能提升工程—中部地区老旧小区改造(四期)工程总承包(EPC)招标 |
丁志胜、彭林、孙艳、张任国、余翠华、 吴洋、廖学敏 |
2021年9月15日在评标活动中,因对部分投标人的“详细审查标准-财务状况”评审错误,导致被责令改正或重新评标。 |
3 |
江汉区金融街片区老旧小区功能提升工程—中部地区老旧小区改造(五期)工程总承包(EPC)招标 |
刘昌珩、曾莉、庄永强、蔡红珍、兰红年、 曹建文、张玲 |
2021年9月15日在评标活动中,因对部分投标人的“详细审查标准-财务状况”评审错误,导致被责令改正或重新评标。 |
4 |
中铁阅湖郡(居住项目)(二期)监理 |
王超、徐洁、喻威、吴宇宏、黄二龙、 徐浩轩、蔡敬汝 |
2021年9月29日在资格预审评审活动中,因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,导致被责令改正或重新评标。 |
5 |
新洲区2021年度潘塘街桃源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|
童启莲、丁胜、蔡成菊、段志平、徐宏伟 |
2021年9月28日在资格预审评审活动中,因对部分申请人的“详细审查标准-财务状况”评审错误,导致被责令改正或重新评标;2021年10月21日在资格预审复评活动中,因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,导致被责令改正或重新评标。 |
6 |
新洲区2021年度辛冲街新湖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-施工项目 |
全阳、董宏理、高义霞、陶国荣、龚晓红 |
2021年9月27日在资格预审评审活动中,因对部分申请人的“详细审查标准-财务状况”评审错误,导致被责令改正或重新评标。 |
7 |
东荆街卫生院东城垸院区异地新建项目施工招标 |
吴益民、姜晨、胡斌、钱堃、吴俊红、 刘元文、刘军 |
2021年9月18日在资格预审评审活动中,因将部分申请人““初步审查标准-申请文件签字盖章”评审错误,导致被责令改正或重新评标。 |
8 |
武汉市轨道交通5号线起点调整工程施工总承包监理 |
陈卫琴、查月英、刘玲、周磊、张幼雁、 张水才、杨慧琳 |
2021年10月21日在资格预审评审活动中,因将部分投标申请人不能通过的依据选择错误,导致被责令改正或重新评标。 |
9 |
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第一、二、三标段土建工程施工监理(第二标段) |
沈明、潘伟、赵孝斌 |
2021年10月26日在资格预审评审活动中,因评审不仔细,将部分投标申请人的“详细审查标准-信誉”评审错误,导致被责令改正或重新评标。 |
10 |
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第一、二、三标段土建工程工程(第二标段) |
刘延红、李建文、谢红枫、陈锐、余啸、 张春江、刘焱鑫 |
2021年10月13日在资格预审评审活动中,因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,导致被责令改正或重新评标。 |